烟台港位于渤海湾南岸,扼渤海湾入海口,靠近航运主航道,面向日韩及东南亚地区,背靠京津鲁豫广阔的经济腹地,居于连接环渤海经济区的最佳中转港位置,拥有陆海双向、辐射内外的广阔发展空间。开放水域为自平畅河37°45'00"N、 121°00' 00"E向东至37°41' 55.6"N、 121°38' 45"E;再以此点向南至养马岛东北端连线以内水域;开放岸线范围为自平畅河至养马岛东北端两点间之岸线。截至2017年底,共有开放泊位58个,临时开放泊位19个,主要进出口货种包括铝矾土、油品、矿石、煤炭等。
目前,烟台港已经基本形成铁路、公路、水路和管道“四位一体”的集疏运网络。 其中,在铁路运输方面,通过蓝烟铁路和德龙烟铁路与山东、河北、山西等省内陆腹地相连接;在陆路运输方面,各港区通过疏港公路直接与沈海高速(G15)、荣乌高速(G18)相连,进而融入山东省及全国公路网,运输条件优越;在水路运输方面,已开通至韩国、日本、东南亚乃至欧美的班轮航线,目前与世界上10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150多个港口保持着通航和贸易往来;在管道运输方面,烟台港西港区至淄博540公里输管道项目,沿途经过烟台、青岛、潍坊、东营、淄博、滨州等6市,设计年输送能力1 500万吨燃料油或2 000万吨原油。2017年,烟台至淄博540公里西港区油品管道项目正式运营;新开通了东南亚集装箱远洋班轮航线;建成了铝矾土全程物流链、能源进口体系、矿石中转体系、煤炭混配体系、集装箱网络体系、商品车出口基地等,其中,几内亚铝矾土全程物流链成为烟台港铝矾土进口的重要渠道,进一步夯实了烟台港进口铝矾土全国第一港地位。
烟台保税港区于2009年9月正式批复设立,是全国第13家、山东省第2家保税港区,是按照“功能整合、政策叠加”要求,以出口加工区和邻近港口整合转型升级形成的保税港区。2010年7月,一期监管设施通过国家11部委验收组联合验收,2011年1月,正式开关运作。2017年,烟台保税港区深化落实制度创新,重点围绕贸易通关便利化、服务业开放、事中事后监管等领域加快复制推广进程,先后推动原产地签证管理改革创新、保税展示交易货物分线监管、预检验和登记核销管理模式、入境维修产品监管新模式、免除低风险动植物检疫证书清单制度等5项创新制度复制落地,为企业发展注入了新的政策动力。积极推进海关信息化系统配套设施和查验平台建设,“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信息化系统”、“在途监管系统”和“行政车辆卡口管理系统”完成上线试运行,园区货物、车辆监管的信息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加速推进“放管服”改革,区内项目备案手续审核时限由15个工作日缩短到3个工作日,进一步提高了服务效率。
2017年,烟台市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同意山东烟台港口岸扩大开放的批复》(国函〔2014〕104号)文件要求,认真做好烟台港口岸扩大开放国家验收准备工作。扩大开放范围(包括西港区和海阳港区)内,西港区建设完成了建筑面积约0.8万平方米的西港区查验业务用房,已具备入驻条件,根据查验监管要求建设完成了封关围网、卡口、油品实验室和矿石制样室等现场查验配套设施,采制样室及熏蒸库等建设完成在即;海阳港区基本完成建筑面积约1.45万平方米的查验业务用房主体工程、装修等建设,建成了建筑面积约0.14万平方米的现场业务用房,完成了货物查验区、监管仓库、熏蒸处理区、卡口、监控等查验配套设施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