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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江陆路(铁路)口岸
      

        2019年3月13日,经国务院下发的《国务院关于同意黑龙江同江铁路口岸对外开放的批复》(国函【2019】26号)批复,同意同江铁路口岸对外开放。现正按照《口岸验收管理办法(暂行)》(署岸发【2017】226号)的有关规定,完善口岸软硬件设施设备,计划2020年完成口岸开放验收工作。对照《口岸验收管理办法(暂行)》(署岸发【2017】226号)文件中规定的口岸验收应具备的条件,目前除口岸查验设施尚未全部建设完成外,其余包括铁路口岸开放获得国务院批准、口岸各查验机构人员编制核定、相关军事设施征求军方同意意见、口岸区域划定清晰等事项均已完成。同江铁路口岸查验设施,分与大桥同步开工建设的查验设施和新增查验设施(1类变更)两部分组成。与大桥同步开工建设的查验设施基本完工。按规划和统一部署,同江铁路口岸现场查验设施与大桥建设项目同步规划、设计和建设,同步开通使用。截至目前,已基本完成与大桥同步开工建设的口岸查验设施,完成投资1.07亿元,建有各查验技术业务用房总建筑面积1.36万平方米。新增查验设施推进情况,按照住建部和国家发改委2017年联合印发的《国家口岸查验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建标185-2017)文件精神,结合同江铁路口岸建设已经完成的查验设施情况,经哈尔滨海关、黑龙江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多次核对后,下步将投资约1.1亿元,建设换装站口岸查验设施、放射性物质处理场地等新增查验设施,建设方案2018年上报铁路总公司未被批准后,省口岸办、省交通厅、哈铁局等相关部门再次征求海关、边检站意见后,于2019年10月再次形成了建设方案并上报铁路总公司,现铁路总公司正在审核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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