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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中国口岸年鉴》(2008年)稿件补充意见的函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口岸办(口岸协会):

    《中国口岸协会关于征集〈中国口岸年鉴〉(2008年)稿件的函》(中岸协函〔2007〕7号)已于去年底前发出。为进一步做好《年鉴》2007版的发行及2008版稿件和广告征集工作,提出以下补充意见:

    一、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口岸办(口岸协会)按照去年10月份黄山编撰工作会议要求,尽快将编委会成员及组稿(撰稿)人姓名、职务、联系电话传真至我会,抓紧时间按照《编辑提纲》收集、编撰资料,各地编辑工作请务于2月29日前完成,并寄送《年鉴》编辑部。电子文本请用微软WORD编辑。

    二、《年鉴》(2007年)赠送的样书将陆续寄出。请各单位按照《海关总署办公厅关于协助做好〈中国口岸年鉴〉发行工作的通知》(署办函〔2002〕407、408号)的精神,继续协助我会做好宣传、发行工作,我会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一定数额的发行劳务费。

    三、《年鉴》(2008年)的广告征集工作即将开始,请各单位积极给予协助、支持,凡各口岸单位协助征集的广告,均按照广告收入的30%提取劳务费。具体事项,请与我会联络部李卫民主任联系(010-65195917)

    四、《年鉴》(2007年)的稿费、资料费,将由中国海关出版社代扣个人收入所得税后通过邮局寄出。请各单位将《年鉴》(2007年)组稿(撰稿)人姓名、身份证号于2月29日前传真至我会。收到稿费后请尽快分发给供稿单位。

    五、联系方式

    中国口岸协会

    地  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6号(邮编100730)

    电  话:010- 65195746/65195634

    传    真:010-65195462  电子邮箱:caop1206@caop.or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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