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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关公告洋山保税港区通关监管作业流程
      

    洋山保税港区已通过验收正式开港运作,为保障其正常运作及优惠政策有效实施,做到手续简化、通关便捷、运作高效,上海海关制定了洋山保税港区通关监管作业流程,并于日前发布公告。主要内容如下:

    进口方面:  由于洋山海关报关现场远离市区,为便于企业就近办理进口通关手续,洋山海关、浦江海关驻航交所集中报关点、各企业主管地海关均可接受洋山保税港区进口货物的申报,其中,在浦江海关驻航交所集中报关点申报的可在浦江海关办理实货放行、进口查验计划受理手续。对需实施查验的货物,企业可自行安排或委托港务部门前往小洋山岛港口作业区提取需查验的进口货物集装箱,货物通过东海大桥、洋山海关进口查验卡口查验专用通道后进入口岸查验区,企业可在查验完毕并办结放行手续后前往口岸查验区或港务部门办理相关提货手续。

 

    出口方面:通过洋山保税港区出口货物实行“先报关、后进港”模式,即出口货物发货人及其代理人应在出口货物备齐、装箱完毕并向洋山海关或浦江海关驻航交所集中报关点申报、办结现场交单手续后,在装船的24小时前将出口货物运进洋山保税港区的港口作业区。海关将在货物进入洋山海关卡口时通知货物查验,企业或其代理人应尽快派员至现场配合海关查验。出口货物放行后,企业即可向申报地海关提出证明联签发申请。采用备案制方式从保税区、各出口加工区申报经洋山保税港区出口货物的通关作业流程则不变。

 

    转关运输方面:对通过境内公路及水路运输的洋山保税港区进出口转关运输货物,均需在洋山海关办理手续。采用铁海联运方式的进口转关货物,由装载地车站海关负责办理手续,  出口转关货物由洋山海关负责办理手续。公路运输的进出口转关货物抵达洋山海关卡口时必须从转关专用通道进出并接受海关施(验)封。出口转关货物进入洋山保税港区后必须由港务部门向海关发送“出口货物运抵报告”,经洋山海关放行后,企业即可向启运地海关提出证明联签发申请。水路运输的转关货物可由海关特别认可的监管船舶在外高桥港区与洋山保税港区之间穿梭驳运,驳运的船舶和货物应向相应海关备案。

 

    进出口企业可登录网址http://www.eport.com.cn查询货物放行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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