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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缉私分局查获12名走私团伙海上成品油走私案件
      

    新华网浙江频道10月26日电  日前,被杭州海关缉私局下属舟山缉私分局查获的浙江省岱山县农民金传宏等12名走私团伙海上成品油走私案件,由舟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主要被告人金传宏、胡甬舟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各处罚金150万元,其余被告人也各自得到了法律的严惩。这是近年来江浙沪沿海一带被海关缉私部门破获的最大一起海上成品油团伙走私案。 

    据杭州海关查实,这个成品油走私团伙的主要犯罪嫌疑人金传宏、胡甬舟和其雇用人员自2003年1月份开始至9月,利用经特殊改造过的两艘渔船,从台湾海峡靠台湾洋面的外国油轮上过驳0号柴油进境共达27次,共计2094.658吨,并在境内的福建厦门、龙海及舟山岱山进行销售,以谋取非法利益,案值人民币538万余元,偷逃税款人民币147万余元。犯罪嫌疑人张和州则作为下家,利用三艘小油船,在厦门海域直接收购0号柴油共计18次,并将油销售给加油站或油罐车,以谋取非法利益,案值人民币300万元,涉嫌偷逃税款人民币95万余元。 

    杭州海关缉私局海上缉私处副处长杨跃跃说,近期以来,随着国际原油价格飙升和国内成品油价格上涨,使得走私犯罪分子一度压缩的走私活动再度频繁。当前的国内外走私犯罪分子更利用目前我国某些海事法律的空档,采取"蚂蚁搬家"的方法走私成品油。 

    自1999年来,杭州海关共查获65起走私案件,其中查获成品油5000多吨,总案值16871万元。杭州海关缉私局下属台州缉私分局局长王臻分析说,在国际原油价格大幅度上升的情况下,油品海上走私由原来的自然人走私向法人走私转化,我海关边防缉私队伍正予以高度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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