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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洲里海关退运14批次不合格进口化妆品
      

    1021日,满洲里海关依法对14批次以跨境电商贸易形式进口的不合格化妆品实施退运处理,货重为0.273吨。不合格原因为未按照要求提供批件或备案证明。不合格品种主要为洗面奶、护发素、洗发露等。不合格化妆品均产自俄罗斯。

图为:满洲里海关对进口化妆品进行查验.JPG

    近年来,随着“一带一路”建设的不断推进和“中蒙俄经济走廊”的建立,满洲里海关关区内口岸进口食品和化妆品贸易增长势头强劲。为保证消费者在市场上能够买到安全放心的进口食品、化妆品,满洲里海关积极采取措施,强化进口食品、化妆品监管。一是严格把好食品进口关,认真落实境外输华食品准入制度和生产加工企业注册制度,对没有获得准入的国家(地区)的产品一律不准进口,对应获得注册而未获得注册的境外生产加工企业的产品一律不准进口,确保监管责任落实到位。二是对未获得进口化妆品卫生许可批件或者备案凭证的化妆品(实施卫生许可或备案的化妆品)一律不准进口。对被列入总署《进口食品化妆品风险预警通告》的企业,严格审单,要求进口商按照通告要求提供相关检测报告和合格证明材料。

    2019年以来,满洲里海关共计退运或销毁不合格进口食品化妆品28批次,货重106.9吨。有力地保障了消费者的切身利益。在此海关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进口食品及化妆品时,应当索取购物票据,一旦发现购买的进口食品及化妆品出现质量问题,可以凭借购物票据及时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谢金勇、于化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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