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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党委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 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 开创新时代海关法治建设新局面

   9月19日,海关总署党委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总署党委书记、署长俞建华主持会议并讲话,在京总署党委委员参加会议,党委委员王令浚、吴海平作重点交流发言。

  会议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全局和战略高度定位法治、布局法治、厉行法治,创造性提出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形成了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引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发生历史性变革、取得历史性成就。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法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对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作出专章部署。海关作为国家进出境监督管理机关,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更好发挥法治对改革发展稳定的引领、推动、规范、保障作用,以法治护航国门安全、服务高质量发展、保障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会议强调,全国海关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放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整体中来学习,更加全面准确理解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形成发展过程、精髓要义、实践成果,更加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提升海关法治建设水平,开创新时代海关法治建设新局面。

  会议要求,要构建完备的海关法律规范体系,统筹推进重点立法项目进程,统筹推进改革与立法协同联动,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要建设高效的海关法治实施体系,坚持职权法定,坚持规范执法,坚持执法创新。要形成严密的海关法治监督体系,强化复议应诉的法律监督职能,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增强全面监督的合力和实效。要强化有力的海关法治保障体系,紧紧抓住领导干部“关键少数”,提升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实效,培养高素质法治人才。要健全完善的海关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完善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机制,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运用“制度+科技”源头防控廉政风险,推动管党治党责任落实到位。

  会议邀请有关专家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行辅导讲座。

  海关总署总工程师,总署各部门、各在京直属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署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参加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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