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宁波口岸优惠贸易进口货物享受税收优惠大幅增长
2010年,宁波口岸各优惠贸易协定项下共计进口货物20.59亿美元、征收税款27.56亿元、税款优惠额5.98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0.28%、10.18%、86.83%。共涉及“亚太贸易协定”、“中国-东盟自贸区”、“香港CEPA”、“免关税待遇措施”、“中巴自贸区”、“中智自贸区”、“台湾零关税”、“中新(西兰)自贸协定”、“中新(加坡)自贸协定”、“中秘自贸协定”等10项优惠贸易安排。随着中国-东盟自贸区的正式建成实施以及新优惠贸易协定的签订,受惠国家和商品范围不断扩大,企业享受税收优惠大幅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