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季度宁波口岸优惠贸易货物进口大幅增长
一季度,宁波口岸各优惠贸易协定项下共计进口货物9.80亿美元、征收税款11.20亿元、税款优惠额2.24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05.60%、76.21%、76.19%。共涉及“台湾ECFA”、“亚太贸易协定”、“中国-东盟自贸区”、“香港CEPA”、“免关税待遇措施”、“中巴自贸区”、“中新(加坡)自贸协定”、“中新(西兰)自贸协定”、“中智自贸协定”、“中秘自贸协定”等10项优惠贸易安排。今年以来,随着ECFA的正式实施以及其他优惠贸易协定继续深入开展,受惠国家和商品范围不断扩大,企业享受税收优惠大幅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