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辖区海冰,每年自12月初出现,至次年3月初海冰消融,整个冰期持续约3个月,其中1月份至2月份冰情最重。2012―2013年度冬季海冰,目前平均冰厚在10-20厘米之间,最厚可达30厘米,锚地海冰覆盖面积100%,航道及港池海冰覆盖面积90%以上。锦州辖区海冰呈现冰层叠加、冰块大而整等特点,对水上交通运输和港口安全生产造成了严重影响。
针对冰情,锦州海事局高度重视,于海冰成型之前,在锦州市政府召开“2012-2013年度锦州冬季冰期海上安全管理工作新闻发布会”,联合各港航企事业单位,采用多种监管手段,力争将海冰对安全生产造成的危害减到最低:
一是值班室加强值班,利用CCTV系统和AIS系统等密切关注海冰发展动态、强度和影响范围,并及时告知在辖区内航行、停泊和作业的所有船舶。二是对载重吨2000吨及以下船舶、单壳油船和老旧油船限制来港。三是强化、推行《锦州港船舶报告制规定》。四是安排船舶抛锚时,以锦州港3#锚地为主。若在1#锚地安排船舶抛锚时,其抛锚位置与油气平台管线保持安全距离。24小时内有靠泊计划的3#锚地船舶经申请可以到1#锚地抛锚,但必须满足锚地容量和待锚时间要求,同时要求船舶在由3#锚地进入1#锚地的航行过程中,实施结队、大船带小船的编队方式。五是船舶进出港次序化,采取大型船舶、危险品船舶,然后小型船舶的先后次序进出航道,小型船舶进出港时,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可提前离开主航道。六是要求锦州港股份公司指定一条或多条具备破冰能力的拖轮,持续有效地对航道进行破冰,保证航道畅通。冰重时,根据锦州海事局与天恩璐(大连)航运有限公司签订的《破冰协议》,由“天恩璐66”轮等四条专业破冰船进行持续破冰。七是根据天气变化,定期不定期进行冰情巡航,掌握冰厚、冰区范围及对航标等助航措施的影响,并采取拍照等形式上报。八是加强重点物资船舶及特种货物船舶的监管,重点检查抗冰措施的落实情况。对煤炭运输船,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开通绿色通道,节约船舶的在港时间。
以上监管措施,是锦州海事局多年防抗海冰工作所总结的经验做法,在以往的防抗海冰工作中,发挥了巨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