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月1日起我国开始施行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吨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暂行条例》),新条例在征税对象、税目、税率和减免税规定等方面均有较大修改,对海关监管工作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锦州海关认真贯彻落实《暂行条例》和海关总署出台的《船舶吨税征收管理操作规程》,积极采取措施加强吨税征管工作,不断完善工作制度,提高执法能力和服务水平,有效避免吨税少征、漏征现象,2012年船舶吨税征收创历史新高,突破千万元大关。
一是组织全体现场关员认真学习《暂行条例》和《船舶吨税征收管理操作规程》,经过学习研讨形成了具体的操作办法,要求全体现场关员严格按照新的条例和操作规程进行吨税征管工作,确保船舶吨税应收尽收。
二是重点加强对台湾籍进境船舶和持有台湾有效吨税执照外籍船舶的监管,由于从1月16日起台湾吨税执照不再属于免征范围,因此要求现场关员严格审核这些船舶的申报资料,有效避免了吨税少征、漏征行为的发生。
三是加强对从事国际航行的中国籍船舶吨税的征管工作,由于中国籍船舶首次征收吨税,关员与船代企业都需要适应过程,并且有些属于内转外和外转内的中国籍船舶,因此要求现场关员在吃透《暂行条例》精神的同时,既要加强吨税应收尽收,又要避免错误征收。
四是面对新增船舶吨税的征收规定和台湾籍船舶吨税征收的特殊规定,为避免各种矛盾问题的发生,锦州海关组织召集所有船舶代理企业相关人员,对《暂行条例》进行了深入宣讲,并要求船舶代理企业主动负起责任,在认真学习《暂行条例》的同时,协助海关做好吨税征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