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呼和浩特海关获悉,上半年内蒙古自治区进出口贸易值55.6亿美元,其中,出口17.5亿美元,进口38.1亿美元。贸易规模在全国各省市中排名第27位,在西部12省(市、自治区)中,内蒙古自治区进出口总值排在贵州、甘肃、西藏、宁夏和青海之前,列第7位。
上半年,内蒙古自治区贸易主要呈现四大特点。一是自治区贸易结构呈多样化发展态势,一般贸易和边境小额贸易为主要贸易方式,而且贸易方式更趋多元化。上半年,自治区一般贸易进出口30.8亿美元,占同期自治区对外贸易值的55.4%;边境小额贸易进出口20.3亿美元,占36.5%。旅贸出口2.4亿美元,占4.3%;保税监管场所境出境货物0.9亿美元,占1.6%;加工贸易1.1亿美元,占1.9%。二是民营企业为进出口主力,上半年,自治区民营企业(包括私营企业、集体企业、个体工商户)进出口33.9亿美元,占同期自治区外贸总值的60.9%,其中,私营企业进出口值32.7亿美元,占58.8%。国有企业进出口13.9亿美元,占25%;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7.8亿美元,占14%。三是主要贸易国为蒙古、俄罗斯、韩国和日本等。上半年,自治区对俄罗斯贸易值13.2亿美元,下降6.4%,占同期全区外贸总值的23.7%;对蒙古国12.8亿美元,下降20.5%,占23%;对韩国和日本进出口贸易出现不同程度的增长,其中对韩国2.8亿美元,增长64.7%,对日本2.8亿美元,增长75%。四是商品结构保持相对稳定。进口主要为资源性商品,出口继续以传统商品钢材、纺织服装(包括纺织纱线及其制品)和机电产品为主。上半年,自治区进口铁矿砂4.9亿美元、进口煤炭6.5亿美元、进口木材6.7亿美元, 3种商品合计值占同期自治区进口额和外贸总值的47.5%和32.6%。机电产品出口2.4亿美元、纺织服装出口4.3亿美元、钢材出口4.2亿美元, 3者合计占同期自治区出口额和外贸总值的62.3%和19.6%。
为提升自治区贸易发展水平,业内人士建议:一是深入挖掘我国与周边国家资源优势和产业优势,加大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力度,提高出口产品附加值,以质取胜占领市场;二是通过信息及政策扶持企业发展,提高企业抗风险能力,发展对小微企业的信用保险,积极支持出口企业融资;三是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优化进出口商品结构,促进产业升级,增强出口整体竞争力;四是加大招商引资力度,鼓励企业走出去,稳定扩大市场;五是加快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增加高附加值产品出口,进一步优化贸易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