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季度内蒙古自治区煤炭进口主要特点
(一)月度进口量逐月减少,进口均价逐月攀升。2015年以来内蒙古自治区进口煤炭整体呈现增加而月度进口逐月减少态势,1月进口142.8万吨,2月回落至124.2万吨3月降至99.9万吨,同比减少0.2%,环比减少19.6%;同期3月进口均价每吨272.7元,同比上涨20.3%,环比上涨19.8%(下图)见附件。
(二)9成以上以边境小额贸易方式进口,一般贸易进口大幅减少。2015年一季度内蒙古自治区以边境小额贸易方式进口煤炭331.6万吨,增加1.7倍,占(下同)同期内蒙古自治区煤炭进口总量的90.4%;同期,一般贸易方式进口煤炭35.1万吨,大幅减少76.3%,占9.6%,比重较去年同期下滑了44.6个百分点。
(三)民营企业进口为进口主力,国有企业进口倍增。2015年一季度内蒙古自治区民营企业进口煤炭290.3万吨,增加53.9%,占79.1%,所占比重较去年同期提高了10.1个百分点。同期,外商投资企业进口76.6万吨,增加9.9倍,占20.9%,比重提升18.3个百分点。
(四)全部自蒙古国进口。
(五)炼焦煤为第一大进口品种,褐煤没有进口。2015年一季度内蒙古自治区进口炼焦煤309.6万吨,增加68.4%,占84.4%;此外,其他煤进口44.2万吨,增加3.7倍,占12%;褐煤没有进口。
二、一季度内蒙古自治区煤炭进口价格继续下跌的主要原因
国际煤炭价格下跌拉低煤炭进口价格。国际煤炭市场煤炭消费传统淡季,全球煤炭供需矛盾未见缓和,国际三大煤炭港口煤价整体下跌,逐渐逼近吨煤70美元的水平 。进入2014年7月份以后,情况略有好转,但一直以来煤炭需求仍然疲软,根本供求矛盾未得到解决,煤价仍然保持弱势运行。
三、当前我国煤炭行业值得关注的主要问题及建议
(一)《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实施,劣质煤进口受限。国家发改委、质检总局等6部门联合下发的《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于2015年1月1日正式施行。《办法》规定了商品煤的发热量、灰分、硫、磷、砷、氯、氟、汞等8个质量环保项目的限量要求,比如褐煤灰分不超过30%、硫分不超过1.5%,尤其对运距超过600公里商品煤的发热量、灰分、硫分作了更严格的要求。《办法》规定,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商品煤,不得进口、销售和远距离运输 。《办法》对商品煤及散煤提出了细化标准,高灰、高硫、低热量的煤进口受限,将有效提高煤炭进口整体质量。
(二)取消零进口暂定税率或拉高煤炭的进口价格。2014年10月份,我国取消无烟煤、炼焦煤、炼焦煤以外的其他烟煤、其他煤、煤球等五种燃料的零进口暂定税率,分别恢复实施3%、3%、6%、5%、5%的最惠国税率。据中宇资讯的测算,此次关税上调,动力煤吨煤成本增加20-27元/吨,炼焦煤吨煤成本增加20元/吨左右 ,增加了煤炭进口成本,拉高煤炭的进口价格。
(三)国家救市政策将抑制煤炭进口。面对持续低迷的国内煤炭市场,国家连续出台煤炭行业救市政策,帮助煤炭企业脱困。2014年8月,国家发改委组织重点煤电企业召开会议,要求主要电力企业缩减进口煤炭数量,并提出具体的减量指标;9月,国家出台《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对进口商品煤提出具体质量要求并于2015年1月1日开始执行;10月,财政部发文取消进口煤零关税政策,控制煤炭进口。随着相关调控政策的实施,特别是《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中对煤炭指标中微量元素的严格限制,将使我国进口煤市场承压 。此外,为了给过剩的煤炭产能寻找出路,中国煤炭出口关税也进一步下调,2015年无烟煤、炼焦烟煤、褐煤等出口关税税率将由10%调降为3% 。
为此建议:一是强化政策引导,推动煤炭行业整合,提高产业集中度,促进资源向技术领先、生产安全高效的企业集中,进而促进煤炭行业持续健康发展;二是对实施技术创新、结构优化的煤炭企业优先给予配套资金支持或费用的减免,引导中小煤企加快转型升级的步伐。三是借助国家政策契机,严格按照能效、环保准入标准布局新建燃煤发电及煤气化项目,有效化解化解进口煤炭和国内煤炭库存的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