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海南检验检疫局贯彻落实国务院防治大气污染行动和质检总局工作部署,按照发改委、环保部、质检总局等六部委联合制定的《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要求对进口煤炭实施了严格的检验检疫监管措施,海南口岸进口煤炭呈现量跌质升局面。1至6月,共受理进口煤炭报检45批、234.51万吨,共计1.65亿美元,同比分别下降47.67%、27.12%和23.83%,(批次)不合格率由2014年下半年的48.48%下降至22.22%,技术措施调控成效明显。
一、采取的主要措施
(一)实施严格的环保项目检测。对进口煤炭的发热量、灰分、硫分等8项环保指标实施逐批检测,不合格的一律按规定实施退运。
(二)实施严格的夹杂物检验检疫。对检出进口煤炭夹杂物比重超标的或检出土壤、木块、有害生物疫情的,实施严格的后续处理。
(三)实施严格的放射性检测。对进口煤炭实施批批放射性检测,对超标煤炭一律实施退运。
(四)强化政策宣传,提升工作效能。一方面深入华能东方电厂、国电西南部电厂等用煤大户宣贯法规,同时实施口岸无纸化报检,采取“三个一”查验模式,优先服务保障电厂等省内重大生产项目,提供通关便利。
二、取得的主要成效
(一)国产煤使用比例提升。实施严格的检验检疫监管技术措施后,进口煤炭成本增长约5元/吨,省内用煤大户相继减少进口,增加国产煤炭用量比例。例如金海浆纸业公司国产煤炭使用比例已从20%提高至80%,华能东方电厂的国产煤炭使用比例也从30%提高至35%。
(二)煤炭进口质量提升。2014年下半年,海南检验检疫局在44批进口煤炭中,检出环保项目不合格21批;而今年上半年,在45批进口煤炭中,检出不合格仅10批,且均无环保项目不合格批。进口煤炭质量显著提升,促进了我省节能减排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