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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月浙江省危化产品进出口大幅增长 转移口岸通关亟需严密监管
浙江省口岸协会       
    浙江是化工大省,现有规模以上石油和化工生产企业3943家,2014年实现主营收入10200亿元,占全国石化工业的5.5%和全省工业的16.3%,进出口产品中多涉及易燃、易爆和剧毒等危化产品。现就今年以来浙江省包括易燃、易爆危险品和剧毒化学品在内的危化产品(以下简称“危化产品”)进出口有关情况分析报告如下:

    一、进出口总体大幅增加,以一般贸易进出口为主。1-8月,浙江省进出口危化产品153.6万吨,比去年同期(下同)增加2倍,价值42.4亿元,增长72%;其中以一般贸易方式进出口142.9万吨,占93%,价值35.9亿元,占84.7%。从产品看,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出口153.3万吨,增加2倍,价值40.9亿元,增长85.1%;剧毒化学品进出口2996吨,减少14.3%,价值1.5亿元,下降41.3%。

    二、进出口岸分布分散,易燃、易爆危险品以省内为主,剧毒化学品以省外为主。1-8月,我省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出口涉及口岸30处,分散于全国各地,其中在浙江各口岸进出口118万吨,占易燃易爆品进出口总量77%;在江苏各口岸进出口21.2万吨,占13.8%;在上海各口岸进出口7607吨,占0.5%;在天津各口岸进出口983吨,占0.1%;进出口量居前三位的口岸分别为省内的镇海、乍浦和北仑,合计占74.6%。

    剧毒化学品进出口涉及口岸11处,其中在上海各口岸进出口1708吨,占剧毒化学品进出口总量57%;在浙江各口岸进出口690吨,占23%;在天津各口岸进出口42吨,占1.4%;进出口量居前三位的口岸分别为上海外港、北仑和上海洋山,合计占77%。

    三、进出口企业集中度较高。1-8月,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出口涉及省内企业474家,其中进出口量居前三位的企业分别为宁波富德能源有限公司、浙江兴兴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三江化工有限公司,合计占总量60.1%。剧毒化学品进出口涉及省内企业53家,其中进出口量居前三位的企业分别宁波市石化进出口有限公司、宁波神化特种化学品集成有限公司、浙江省化工进出口有限公司,合计占总量54.5%。

    四、易燃、易爆危险品涉及商品进出口集中,剧毒化学品涉及商品进出口分散。1-8月,易燃、易爆危险品中进出口量排前三位的分别是:甲醇、苯、丙酮,进出口量分别为121.6万吨、16.9万吨、4.7万吨,合计占总量93.4%。剧毒化学品中进出口量排前三位的分别是:氰化钾、氯化汞等氯化物、虫线磷和威菌磷等,进出口量分别为610吨、538吨、531吨,合计占总量56%。

    值得关注的是,受“8・12”事件影响,目前天津港码头集装箱危化品的进出口作业已全部叫停,上海港的三大危险品仓库也已于近日启动搬迁,从靠近市区的外高桥地区全部搬迁至芦潮港地区,导致物流成本与运输时间大大增加。危化品进出口极有可能转移到相对较为便利的我省口岸通关,未来危化品在我省口岸的存储量还有可能继续上升。建议省有关部门进一步掌握动向,摸清底数。

    由于危化品本身种类繁多、成分复杂、专业性较强,尤其碰到实际货物使用槽罐箱、输油管道等密闭包装,或为高压气体、超低温液体,具有不能见光或与空气混合等性质时,仅凭单一部门检验手段有限,多从外部包装或者货主提供的资料进行判断,极易与普通货物混杂仓储及进出口,造成监管盲点而引发安全事故。另外,危化品生产布局、运输等联动效应也为安全监管增加难度,以绍兴地区为例,危化品企业集中分布在杭州湾精细化工园区、袍江工业区、柯北、滨海开发区区域内,使得杭甬高速绍兴、柯桥出口危化品运输压力大增,车辆事故频发,危化品泄漏危害性大,曾一度造成全浙东北交通瘫痪。建议进一步加强危化品生产、经营、仓储、运输、进出口等监管部门间协作配合,形成联合执法的有效管控机制。

    对易燃、易爆危险品和剧毒化学品的监管涉及生产、经营、仓储、运输等多个环节和多部门管理,为此建议:一是建立相关部门间风险信息共享和执法协作机制,掌握辖区危化品经营、仓储、运输的进出口企业和货物监管情况,着重加大对存在伪报、漏报、瞒报情事的企业的打击力度,同时提高该类企业的查验率。二是对进出口危险化品生产经营企业和进出口企业进行培训和重点政策讲解,明确生产企业和经营单位的职责,严格落实危险品货物进出口的规范要求,引导企业诚信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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