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出口业务整体疲软的大环境下,装运前检验业务量仍然平稳较快增长,究其原因,一是检验检验部门两年多来对出口协议国家装运前检验政策进行了广泛宣传;二是苏丹等国商品质量主管部门对进口商品质量的重视程度有所提高,清关政策执行更加严格。
自出口协议国家装运前检验工作开展以来,在丽水局的监督指导和宣传帮扶下,丽水地区出口协议国家生产企业的质量意识和管理水平有所增强,基本已确立了“企业是产品质量的第一负责人”的质量意识,经营管理水平有了明显提高,加强了对原材料的检验力度及供应商评估力度,完善了产品溯源机制,建立了产品一致性的管理体系,企业均已初步建立和基本落实质量管理各关键要素的要求,与出口产品相适应检测仪器和检测能力得到进一步的落实,企业管理水平、产品质量有了一定提高。
今年以来,丽水地区出口协议装运前检验无国外通报、退运等情况的发生,这表明经过装运前检验工作的开展,在丽水局的有效监管和大力扶助下,辖区出口协议国家生产企业质量渐趋成熟,步入以质量求发展的良性轨道,从而带动了出口协议国家装运前检验业务数额的不断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