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贸易方式上看,前11个月内蒙古边境小额贸易进出口183.6亿元,增长5.8%,占26.1%;加工贸易进出口29.9亿元,增长1.2倍,占4.3%。
从贸易国别上看,蒙古和俄罗斯为主要贸易伙伴,对日本进出口出现大幅增长。今年前11个月,内蒙古自治区对蒙古进出口165.4亿元,下降11.4%,占同期内蒙古自治区外贸总值的23.6%;对俄罗斯164.8亿元,增长10.8%,占23.5%;对日本38.6亿元,增长1.7倍,占5.5%。
从进出口商品上看,传统的机电产品、农产品和钢材为出口主要品种;进口资源性商品占据主导。今年11个月,内蒙古自治区出口氨基化合物35.7亿元,增长15.4%,出口葵花籽13.5亿元,增长59.6%;出口钢铁板材10.6亿元,下降5.6%;出口合金钢板材10.5亿元,下降25.1%;出口氮肥7.8亿元,下降36.9%。同期,内蒙古自治区进口铜矿砂91.5亿元,下降24%;进口锯材71亿元,增长33.2%;进口煤炭49.8亿元,增长80.6%;此外,进口铁矿砂26.9亿元,下降20.9%;进口原木26.2亿元,下降8.6%;进口铅矿砂10.3亿元,增长10.7%;上述六者合计占同期自治区进口总值的63.9%。
据海关分析,传统商品出口的下降和大宗资源性商品进口价格低位运行对内蒙古治区对外贸易进口增长具有较大影响。内蒙古自治区外贸进口主要以矿砂等大宗资源性商品为主,近两年在国际市场大宗资源性商品价格继续低迷的情况下,内蒙古自治区大宗资源性商品进口价格普跌,其中进口铜矿砂均价每吨7665.8元,下跌29.9%;铁矿砂进口均价每吨297.6元,下跌18%;进口煤炭每吨224.9元,下跌3.9%。
业内人士建议,为促进外贸进一步回稳向好,加快自治区外向型经济发展,一是发挥内蒙古资源优势和区位优势,重点发展能源、冶金、稀土应用、化工和农畜产品加工等行业的基地建设,积极推进资源优势向经济优势的转变;二是进一步放宽非公有制经济的准入领域和准入条件,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积极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做大做强;三是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加强市场监督,增强企业集中度;四是充分运用国家“一带一路”政策,挖掘邻国市场潜力,提高出口产品的技术含量,推动内蒙古自治区外贸健康稳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