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会员:
2010年已经过去,感谢各单位会员长期以来对中国口岸协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为更好的服务各单位会员,根据《中国口岸协会章程》及《中国口岸协会会费收取和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协会开始收取2011年度会费。请各单位会员按照会费标准,履行会员缴纳会费的义务,及时缴纳本年度会费。
一、会费标准
单位会员2000元,理事单位会员3000元,常务理事单位会员4000元,副会长单位会员5000元。各单位会员,在自愿基础上,可缴纳上述标准以上的会费。
二、交费方法
可采取银行转帐或现金支付、邮局汇款等方式,我会收到会费后,将及时开具由财政部门监制、民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社会团体会费统一发票”。会费收支、使用情况将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
三、联络方式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号
邮 编:100730
联系人:赵媛媛 陈 赓
电 话:010-65195634 65194394
传 真:010-65195462
四、协会账号
开户行:北京工商银行北京站支行
户 名:中国口岸协会
帐 号:0200064709014416963
同时,还望广大会员、单位会员对我协会的工作多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继续关心和支持中国口岸协会的事业发展。
特此通知。
(会印)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