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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4年海关监管政策调整解读及通关无纸化研讨班的通知
中国口岸协会       

各有关单位:

2014年海关全面开展通关无纸化作业和有关法律、法规的重大调整。为使进出口企业、报关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及操作人员在关务管理和通关作业无纸化实践中尽快适应海关监管政策的重大调整,中国口岸协会将于7月在哈尔滨市举办“2014年海关监管政策调整解读及通关无纸化研讨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第一节 相关法律法规调整内容解读

1.《海关法》

22014年《进出口税则》

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审定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办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审定内销保税货物完税价格办法》

52014年汽车整车进口口岸调整及整车转关规定

6.《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进料加工保税集团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41号公布)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异地加工贸易的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74号发布)

7.《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转关货物监管办法》(海关总署令第89号公布)

8.《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超期未报关进口货物、误卸或者溢卸的进境货物和放弃进口货物的处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91号发布)

重要提示:规范法律用语、规范操作,进一步明确了直接退运货物、退运货物主体资格。

9.《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申报管理规定》(海关总署令第103号公布)

10.《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加工贸易边角料、剩余料件、残次品、副产品和受灾保税货物的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11号发布)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17号公布)

1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24号公布)

1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征收进口货物滞报金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28号公布)

1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听证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45号公布)

15.《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加工贸易单耗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55号公布)

16.《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商品归类管理规定》(海关总署令第158号公布)

17.《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办理行政处罚案件程序规定》(海关总署令第159号公布)

18.《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复议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66号公布)

19.《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集中申报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69号公布)

20. 2014年海关总署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暂时进出境货物管理办法》的决定

21.知识产权海关(无纸化)保护

第二节 海关企业分类管理对进出口企业的影响

第三节 报关人在通关过程中与海关“三查”有关的部分权利

第四节 海关三查目标 ―― 财务-账册、库管-实物及内部浅则

第五节 关务问题释疑

第六节 税则解析

第七节 出口退税相关规定

二、培训方式

培训班将邀请在海关从事进出口货物监管、海关政策法规研究及报关员培训考核专家主讲以及互动答疑。

三、参加对象

   报关企业、进出口企业、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管理企业的高、中级管理人员、财务人员、业务员、报关员、单证员、以及其他相关从业人员。大、中专院校报关、国际贸易、国际物流等专业老师及学生。

四、时间和地点

20140718-20    哈尔滨(18日全天报到)

五、收费标准

研讨班收费标准为3380/人(含培训费、资料费、会议期间餐费)。住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六、汇款方式

  名:北京汇祥景明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开户行:工商银行北京市会城门支行

  号:0200 0414 0920 1200 882

七、联系方式

会务组收到报名回执后,将在开班前7日内发报到通知。

报名电话:01068654718   传真号码:010686547

   箱: hyl667788@126.com

联系人:花艳丽    15010262508

中国口岸协会培训咨询部:马佳 010-65195471

                         

 

2014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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