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会向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关于国际货运代理行业业务特性的情况报告》,请求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充分尊重国际货运代理行业的业务特性。市政府相关主管部门收到协会关于行业业务特性的情况反映报告后,非常重视,专门召集几次专题会议认真听取协会和行业企业的意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为协会的意见确实比较真实地反映了国际货运代理业的行业特性,有充分的合理性和说服力,并以专题报告形式报上海市人民政府。9月,在市政府相关部门的支持与协会的不懈努力下,各区社保中心已开始作相关准备工作,逐步受理国际物流货代企业的保险费率归类重新核定事宜,工伤保险费率由1. 1%下降至0. 4%。
需要说明的是,如果本市国际物流货代企业同时开展道路运输业务,并拥有市交通委颁发的《道路货运经营许可证》,按照各区社保中心的相关核定标准规定,该企业仍被认定为道路运输企业,工伤保险费率维持原标准1. 1%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