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类型】海关规范性文件 【内容类别】关税征收管理类
【文 号】总署公告〔2010〕3号 【发文机关】海关总署
【发布日期】2010-1-6 【生效日期】2010-1-6
【效 力】[有效]
【效力说明】
为便于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及其代理人正确确定进出口货物的商品归类,保障海关商品归类的统一,海关总署决定对部分已公布的商品归类决定进行文字更正(见附件)。
特此公告。
二○一○年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