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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检验检疫行业标准计划下达
      

日前,国家认监委组织检验检疫系统有关专家,对各直属单位报送的检验检疫行业标准制(修)订项目进行了审议,在征求国家质检总局有关业务主管司局的意见后,下达了2004年检验检疫行业标准计划。

国家认监委要求对列入本计划的检验检疫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须按计划任务书内容要求认真组织起草;几个单位共同承担的项目,牵头单位应与参加单位协商分工,参加单位应主动与牵头单位联系,承担任务。标准制修订工作中遇到问题由牵头单位负责协调。

    国家标准委同时要求负责起草单位于7月31日前将计划任务书报送到国家认监委法律部行业标准管理处,对逾期未上报的项目将取消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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