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这次对留学回国人员购买免税车进行规范的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许多国家重点吸引的回国杰出人才无法在规定的时限(1年)内办理购买免税车;二是国外一些院校在学生毕业6个月甚至1年后才制发毕(结)业证,致使部分留学人员无法在规定期限内(6个月)向海关提出申请;三是部分留学回国人员由于不了解有关规定,绕开生产厂家向车行购买国产汽车,从而使留学回国
人员无法享受国家给予的免税待遇(汽车进口件免税一项)。
另外,海关总署还规定,海关在审批留学回国人员购买免税汽车时,应于留学回国人员在生产厂家购车后,再将《回国人员购买国产小汽车准购单》一式四联中留学回国人员专用联退还本人;如果留学回国人员坚持带车行按市场价格购买国产轿车,海关则应按照有关规定,不受理此类不属于海关监管车辆的审批手续,有关免征车辆购置附加费问题,应由留学人员直接报有关主管部门解决。
目前,为了方便留学回国人员购买免税车,海关总署已批准北京中汽总回国留学人员购车服务有限公司、中国出国人员服务总公司和北京中企诚宜留学回国人员服务有限公司等三家机构,代理留学回国人员申请和购买免税车事宜。为配合这次政策变化,教育部统一印制了2004年版本《留学回国人员证明》,而1993年用至现在的旧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自2005年7月1日起停止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