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籍旅客携运进境的行李物品,按照《中国籍旅客带进物品限量表》规定的征税或免税物品品种、限量范围内的,海关准予放行,并分别验凭旅客所持有效出入境旅行证件及其他有关证明文件办理物品验放手续。对不满16周岁者,海关只放行其旅途需用的《限量表》第一类物品。中国籍旅客携运进境物品,超出规定免税限量仍属自用的,经海关核准可征税放行;中国籍旅客进出境行李物品,超出自用合理数量及规定的限量、限值或品种范围的,除另有规定者外,海关不予放行。
海关对金、银及其制品进出境有何规定
旅客携带金、银及其制品进境应以自用合理数量为限,其中超过50克的,应填写申报单证,向海关申报;复带出境时,海关凭本次进境申报的数量核放。携带或托运出境在中国境内购买的金、银及其制品(包括镶嵌饰品、器皿等新工艺品),海关验凭中国人民银行制发的“特种发票”放行。
海关旅检现场常用语具体概念
“自用”:指旅客本人自用、馈赠亲友而非为出售或出租。“合理数量”:指海关根据旅客旅行目的和居留时间所规定的正常数量。“非居民”:指进境居留后仍回到境外其通常定居地者。“居民”:指出境居留后仍回到境内其通常定居地者。“旅客”:指进出境的居民或非居民。
国家质检总局紧急通知加强猪链球菌疫情防控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8月4日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地质检部门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采取紧急措施,进一步做好猪链球菌病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出口产品安全卫生,尽量减少疫情对出口的影响。
通知要求各地检验检疫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出入境检验检疫工作。一是加强对进出口动物及其产品的检验检疫,特别是对进出口相关动物及其相关产品增加链球菌的检疫项目。二是加强对进出境人员的检疫工作,严密监控高危地区进出境人员的卫生状况。各地要按照总局制定的《猪链球菌病监测方案》,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立即组织开展猪链球菌病的监测工作。
各地质检部门将加强养殖源头管理,对出口注册养殖场、备案场全面开展检查,并加强日常监督,严格养殖场、备案场的防疫、消毒工作,落实养殖场疫情报告制度,严禁养殖场擅自处理和屠宰病(死)动物,违反规定的企业,将坚决取消其出口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