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质检食函〔2007〕691号
关于进口日本水产品的警示通报
各直属检验检疫局:
2007年7月30日,山东检验检疫局在查验时发现日本输华冻整条竹荚鱼包装上无中文标识。为有效防止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的食品入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进出境水产品检验检疫管理办法》、《出入境检验检疫风险预警快速反应管理规定》和《进出口食品化妆品检验检疫风险预警及快速反应管理实施细则》,现发布对进口日本水产品的警示通报(HS编码为0302110000-0302699090),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请山东检验检疫责成和监督有关进口企业对相关产品作退运处理。
二、请各局加强对进口日本水产品的口岸查验力度,特别是关注冷冻水产品外包装是否有中文标识。一旦检出问题,立即按规定进行处理,并及时将有关情况报总局食品局。
三、本警示通报解除日期另行通知。
二00七年八月十七日
主题词:水产品 进口 警示通报
抄送:办公厅、通关司、食品局,信息中心、标法中心,
存档(2)。
国家质检总局办公厅 2007年8月20日印发
录入:王 侃 校对:刘乐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