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海关总署新闻发言人张广志介绍,《若干措施》共18条,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进一步改进通关监管服务,包括加快推动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推动口岸信息共享共用机制化建设、优化查验监管机制、继续推广“双随机”抽查机制、实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改革、推动增设口岸进境免税店;二是进一步推动加工贸易创新发展,包括积极创新和复制自由贸易试验区海关监管制度、推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整合优化、完善加工贸易管理模式;三是进一步清理和规范进出口环节收费,包括放开电子口岸预录入系统(QP系统)的准入限制、规范舱单传输收费、推动降低转关运输监管车辆收费、加快推动对查验没有问题的企业免除吊装、移位、仓储等费用的政策落地;四是进一步做好海关统计、打私、国际合作工作,包括加大海关统计工作力度、全力打击走私规范进出口秩序、深化海关国际合作。(摘自中国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