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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新修订海事行政处罚规定6月起实施
连云港口岸协会       

 

近日,交通运输部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海事行政处罚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进行修订,自61日起,海上、内河海事行政处罚程序适用于《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

    为了规范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行为,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交通运输部研究出台《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共设10128条和1个执法文书样式的附件,包括总则、一般规定、行政检查、调查取证、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处罚、执行、案件终结、涉案财物的管理、附则等,同时新增了一些制度内容。

    根据《规定》,交通运输部在原有海上、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的基础上,将条文序号和个别文字作相应调整,重新发布,并于61日起正式实施。据悉,部海事局正制定海事行政处罚程序实施相关细则,进一步推进透明规范合法公正执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摘自 中国水运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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