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检总局、海关总署、商务部和林业局等部门联合发出的公告称,木质包装是指用于承载、包装、铺垫、支撑、加固货物的木质材料,如木板箱、木条箱、木托盘、木框、木桶、木轴、木楔、垫木、枕木、衬木等。出境货物使用的木质包装,应按规定的检疫除害处理方法进行处理,并加施专用标识。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对出境货物使用的木质包装实施抽查检疫,不符合规定的,不准出境。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海关及商务、林业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出口企业的宣传工作,提高服务意识,帮助出口企业做好相关工作,避免因木质包装不符合国外要求而造成经济损失。
据悉,为防止林木有害生物随货物使用的木质包装在国际间传播蔓延,二○○二年三月,国际植物保护公约组织(IPPC)公布了国际植物检疫措施标准第十五号《国际贸易中的木质包装材料管理准则》,要求货物使用的木质包装应在出境前进行除害处理,并加施IPPC确定的专用标识。目前,欧盟、加拿大、美国、澳大利亚等已采纳该标准并从今年三月一日起陆续实施,将来会有更多的国家采用该国际标准。对于不符合国际标准的木质包装,进口国家或地区将在入境口岸采取除害处理、销毁、拒绝入境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