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外资企业所得税有望合并《企业所得税法》已列入2005年立法计划
内外资企业所得税何时合并成为代表委员们关注的焦点。据一位代表透露,全国人大常委会已把涉及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合并问题的《企业所得税法》列入2005年立法计划。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2005年立法计划》,《企业所得税法》已被确定为条件成熟时安排审议的法律草案。
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委员程法光说,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并轨是大势所趋,且目前时机已经成熟。上世纪80年代中期,为了引进外资,中国政府在外资企业税收方面制定了优惠政策。目前,外商投资企业的名义税负是依照企业所在地区不同而异,实际平均税负是14%;而内资企业的实际税负为24%左右。
程法光认为,随着中国市场经济逐步完善,特别是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中国给予外资企业所得税方面的优惠政策已经暴露出诸多问题。他说,加入世贸组织,创造公平的竞争环境是基本要求。如果再对外商投资企业实行优惠税率,不仅使外资企业继续享受“超国民待遇”,国家减少部分税金收入,而且也会造成内资企业受到税收歧视的影响。
程法光说,内外资企业不同税率加大了税务部门和企业的管理成本,客观上导致大量偷税和外资的投机行为。此外,外资企业继续实施税收优惠增大了汇率升值的压力,加剧了经济的内外失衡。
对于一些担心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并轨后会影响中国吸引外资的观点,程法光认为,这种担心完全没有必要,吸引外资的关键在于投资环境而非税收优惠,投资环境及市场潜力等才是目前吸引外资的本质因素。
但程法光同时指出,最乐观的估计到2008年前才能实施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合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