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美欧“特保”中国要善于应变
5月30日,中国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原定于6月1日起开征的81种纺织品出口关税被取消。在中国与欧美纺织品纷争“剑拔弩张”的时候,中国的这一“反击”似乎火药味浓重,国内很多纺织企业也担心,我国与欧美之间可能会因此爆发纺织品贸易战。其实,拨开“对抗”的表面现象,中国政府的这一行为,并不是因欧美国家对中国纺织品实施“特保”而采取的报复,而是我国对纺织品出口采取的一种应变措施。
危难之时的明智之举
近年来,中国外贸出口一直在各种贸易战中逶迤前行。早在2003年11月的中美贸易战中,美方一口气宣布3条对中方不利的贸易规则,其中包括实施纺织品配额。而在去年10月,美国对进口中国的袜子采取特保措施,迫使行业内一些企业调整了生产线,改做技术含量较高的内衣,另有部分企业转向内销。
然而,就在中国纺织品出口不断遭遇寒流的时候,2005年1月1日全球纺织品配额的取消,给出口企业注入了新的能量。以纺织品出口大省江苏、浙江为例,这些地区以生产自营型为主的纺织品出口企业产能得到充分激发。据江苏省对外经济贸易合作厅不完全统计,今年1月份,全省敏感纺织产品出口7.1亿美元,同比增长36.1%。其中对美国出口1.7亿美元,增长1.54倍;对欧盟出口1.3亿美元,增长85.2%。
相继攀升的出口数据,让企业出现了担忧。正如苏州某纺织企业业务部经理所言:“很多纺织出口企业在配额被取消后,已经预测到欧美有关方面会采取限制措施,尤其是在今年5、6月份后,产品出口可能遇到实质性障碍。”
面对纺织品出口严峻形势,我国有关政府部门,积极调整政策。今年1月1日全球纺织品配额取消后,出于希望建立一种出口协调机制,以避免给贸易伙伴带来巨大冲击的初衷,中国开始对148种纺织品征收出口关税。现在,中国不得不再易其策,取消原定于6月1日起开征的81种纺织品出口关税。
对此,专家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这是中国政府的“明智之举”,希望美欧与中国能够通过谈判达成协议,而不要出现双方都不愿意看到的贸易战。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国WTO研究院院长张汉林指出,在WTO的框架下,欧美显然作出了违反游戏规则的单方面贸易制裁措施,而实际上这在即将加入WTO的多边贸易国家中将产生十分消极的影响。他还认为,美欧应该考察3年的出口增长率设限,而不应该只考察3个月的。
欧盟“双声”激辩争端
针对中欧纺织品贸易争端,欧盟各国也出现了“双声”激辩的现象。这说明,欧盟的保护主义也仅仅是部分人的意见。
5月16日,欧盟委员会贸易专员曼德尔森宣布,将把欧盟从中国进口的T恤及亚麻线的增幅限制在7.5%。第二天,欧盟委员会主席巴罗佐也宣称:在未来的几周之内,如果中国依然没有“建设性姿态”,欧盟预备采取进一步的行动。
有意思的是,德国经济部部长克莱门特在5月10日称,由于德国纺织业进行了必要的结构改革,转产高档产品,因此没有受到中国纺织品的冲击。与此同时,英国也没有必要对纺织业领域就业机会的减少而忧心忡忡。
令人困惑的是,与2004年相比,法国从中国进口的袜类和毛衣价格分别平均降低了18%和47%,但进口商却没有将进口价格的降低反映在商品售价上,今年一季度布料总体价格甚至上升了4个百分点。这就不难理解,为什么法国挑头拉着西班牙、意大利、葡萄牙等拉丁语系成员国积极对欧盟委员会施加压力,试图促成“特保”措施出台。
对此,法国的《解放报》日前以《双重标准》为题发表文章指出,《多纤维协议》在2005年以前限制进口发展中国家纺织品,作为交换,发展中国家享受专利权方面的较为宽松的政策。今年起,纺织品配额取消,拥有劳动力优势的发展中国家从此可以自由出口纺织品;拥有技术优势的则从更严格的专利保护法律中获益。但西方国家在配额取消不足6个月后就放弃了承诺,发展中国家却依然尊重专利权方面的新条款。
5月30日,中国商务部部长薄熙来也动情地为中国纺织品鸣不平。他说,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中国许多产业尚不具备国际竞争能力,但中国不怕压力和挑战,通过多年努力,以巨大的诚意加入了WTO。然而,当在绝大部分产业占据优势的发达国家遭遇发展中国家某些产品挑战时,就立即关上大门。事实证明,欧美对中国和中国纺织品企业是非常不公平的。
外贸增长方式亟待改变
尽管中国纺织品在全球贸易一体化后遭遇配额抵制,令人无法理解。但有关方面表示,改变这种被动局面,关键是要改变我国的外贸增长方式。
目前,我国很多外贸企业都面临发展瓶颈。由于低端产品市场还有利可图,外贸企业自主创新动力不足,也不会去争取创立自己的品牌争夺国际市场。然而,按照这种增长方式,靠廉价劳动力生产低技术含量的产品,在国际贸易市场上必然遭遇各种问题,永远只能是被动应对。
而政府和行业协会采取的行政或群体手段都只能应对一时之需。早在今年年初,中国政府出于对欧美市场平稳过渡的一种责任感,就作出了一些重大的决策:自主地限制纺织品的出口,降低出口增幅,其中采取了降低出口退税率,实行纺织产品的出口自动许可,以及对某些纺织品加征出口关税等,但“特保”设限措施还是实施了。
事实表明,自欧美国家对中国纺织品实施“特保”后,不仅使部分中国纺织企业在两边受损失,而且使一些出口日本、中东等非配额区域的中国纺织品企业也要承担出口关税,减弱了与印度、越南等国产品竞争的优势。
可喜的是,在改变我国纺织品出口方式上,有关部门已经积极行动起来。例如:在全国纺织品出口第一大省浙江省,浙江检验检疫局以风险评估为基础,从源头抓质量,加强过程监控,通过试点取得经验。2001年8月首先对出口纺织品服装检验监管模式进行了探索,并在两家企业开展了周期监督检验的试点工作,研究制定了《出口服装纺织品周期监督检验实施细则》。目前,全省实施周期监督检验的出口纺织企业已达165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