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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确定7月11日为“航海日”
      

国务院正式批复,自今年起每年7月11日为“航海日”,同时也作为“世界海事日”在我国的实施日期。

今年7月11日是郑和下西洋600周年纪念日。据介绍,早在上世纪80年代,在纪念郑和下西洋580周年时,交通部、外交部、国家海洋局、中国航海学会等10个单位就曾联名向国务院和全国人大提出将7月11日定为“航海节”的建议,得到了国家有关方面的关注。近年来,社会各界关于设立航海节的呼声也越来越高。

据了解,我国是国际海事组织(IMO)的成员国,且连续8年担任A类理事国。国际海事组织为倡导“发展高效航运、保障航行安全、保护海洋环境”的目标,要求各成员国每年举办一次“世界海事日”活动。我国确定7月11日为“航海日”,既体现了我国历史文化传统,也是履行国际义务的具体行动。

据介绍,我国“航海日”是由政府主导、全民参与的全国性法定活动日,既是所有涉及航海、海洋、渔业、船舶工业、航海科研教育等有关行业及其从业人员和海军官兵的共同节日,也是宣传普及航海及海洋知识、增强海防意识、促进社会和谐团结的全民族文化活动。“航海日”活动将按照“规格适当、规模适度、注意节俭、讲求实效”的原则,开展形式多样、新颖活泼、健康向上,具有航海与海洋特色的宣传、纪念、交流、表彰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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