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政府与辽宁局签署“大通关”责任状
日前,在2005年大连市“大通关”工作会议上,大连市政府与辽宁检验检疫局、大连海关、大连边防检查总站、大连海事局、大连港集团、周水子国际机场6家单位签署了“大通关”责任状,提出今年“大通关”工作的预期目标是:凡符合通关提速条件的,海运进出口货物通关在17小时内完成,空运在8小时内完成;海运和空运正常旅客进出境口岸查验时间平均每人小于40秒;船舶查验一般情况下不超过30分钟。
大连市政府与辽宁局签署的“大通关”责任状具体内容包括:
一是在大连航运交易市场、大窑湾、机场等业务量较大的口岸现场,对企业进出口货物报检实行“5+1”工作制,对应急货物通关给予特事特办、急事急办。
二是密切与“大通关”相关部门的合作,积极推进“一单两报”、“一机两屏”、关检协同执法、通关单无纸化试点、关检应急联络等关检合作机制项目,提升口岸综合服务水平。
三是对重点和敏感商品的检验检疫通关时限、服务标准、企业满意度进行跟踪考核,实行“一票一监督”考核制度,公开服务标准,限时通关。
四是加强口岸通关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扩大“通报通放”、“通报通签”范围,提高口岸整体通关水平。巩固和完善“三电工程”建设,保持“三电工程”覆盖率100%。加快电子申报和电子放行,实行联网办公和检验检疫证单交接电子化,简化手续,提高通关放行速度。
五是加大实验室建设和仪器设备的投入,积极研究快速检测方法,尽最大努力缩短检测周期,减少货物滞港时间,为重点设备、原料、产品出口创造便利、快捷的通关条件。
六是积极参与并支持保税港建设及区港联动建设,支持海港口岸新建、泊位扩建和空港口岸新开、增开国外或境外航线、航班工作,探索建立口岸快速查验工作模式,完善重点查验设施建设,改进进境集装箱监管程序,实现检验检疫前推后移。
七是积极开展分类管理、免验试点工作,有针对性地试行周期检验、过程检验等不同的检验监管模式,改变批批检验的旧工作模式,实行动态监管、监管过程前移,为企业提供全新的服务。
八是积极推进“双百工程”,落实重点支持全省百户进出口工业产品生产企业措施和促进百家农产品龙头企业扩大出口的扶持政策,促进外向型龙头企业、农产品出口加工产业集群的形成与发展,提高出口产品质量和国际竞争力。加强口岸检验检疫机构与内地检验检疫机构的合作,全面推行“绿色通道”制度,方便产地货物出口通关。
九是积极参加口岸精神文明建设共建活动,进一步加强行风廉政建设。
辽宁省委常委、大连市市长夏德仁等在讲话中高度赞扬辽宁局等口岸查验单位为大连市“大通关”工作作出的贡献,尤其是辽宁局与大连海关成功进行的无纸化通关试点是一项具有开创性的工作,进一步推动了数字口岸建设;辽宁局与大连海关签署的关检联动合作协议成为“大通关”工作的突破口,推动了“大通关”工作向纵深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