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抑制电解铝和铁合金出口,7月14日国务院批复国家发改委等部门上报的《关于停止氧化铝和铁合金矿加工贸易及配套措施有关问题的请示》。根据国务院批复精神,商务部和海关总署近日联合发布公告,宣布从今年8月22日起停止氧化铝和铁合金矿的加工贸易。此前已经商务主管部门批准并在海关备案的合同,允许按照现行规定在批准有效期内执行完毕。
在此之前,作为这次控制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性产品出口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我国已将铁矿石、生铁、废钢、钢坯、钢锭等部分钢铁类产品,稀土原矿,磷矿石列入加工贸易禁止类目录;取消了稀土金属、稀土氧化物、稀土盐类、金属硅、钼矿砂及精矿、轻重烧镁、氟石、滑石、碳化硅以及部分木材粗加工产品的出口退税;下调了钢材、煤炭的出口退税率;提高了黄磷的出口关税和硅铁的出口暂定关税税率。
据悉,下一步,国务院有关部门将遵循综合治理、全面控制、遵守规则、分批实施、保持稳定的原则,继续研究采取措施控制高能耗、高污染、资源性产品出口,调整出口产品结构,转变我国外贸增长方式,保护和合理利用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