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6月28日电(记者田雨)离行政许可法正式实施只剩下最后的2天。近一段时间以来,从中央到地方,都加快了与行政许可法“对接”的步伐:许多部门继续公布长长的清单,宣布取消不合理的行政审批项目;各地政府的领导们纷纷表态,要改变过去“重审批、轻管理”的管理模式,努力转变政府职能。借用一位行政法学学者的话说,“政府角色的深刻转变已经拉开了大幕。”
而这大幕的开启,有个显著的标志,那就是去年8月27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表决通过行政许可法。这是继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后,我国在行政立法领域又一重大突破。
“突破”是相对过去行政审批过多过滥的情形而言。早在2002年初,行政法学学者应松年在全国人大常委会举行的一次法制讲座中曾痛陈:全国性行政审批事项最多时达4000多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审批一般也在2000项以上;程序繁琐,效率低下,一项审批往往要经过几十道手续;审批条件不公开,程序不透明,审批文件语焉不详,常常搞得申请人往返奔波;此外,存在大量行政审批随意设置现象,将国家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个人化。
新中国50多年来的革命和建设实践告诉我们,规范政府的行政行为,促进政府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措施之一。而完善行政程序方面的法律,则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保证。
这部将于7月1日起正式施行、寄托着人民群众厚望的法律,对行政许可的设定范围、种类、程序以及行政许可的检查监督、收费等做出了明确规定。从法律上简化行政审批手续,取消不必要的限制;明确规定行政许可的范围和设定权限,打破地方保护主义和部门保护主义;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行政许可程序,杜绝施行行政许可过程中的“暗箱操作”和权钱交易。
无疑,行政许可法的颁布,称得上是我国政治文明建设的又一座里程碑。这是中国的第一部行政许可法,也是世界上以单行法形式颁布的第一部行政许可法。它总结和肯定了几年来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经验和成果,对行政许可的设定和施行都作出了全方位的规范,将政府的行政审批和行政管理工作纳入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从这个意义上说,行政许可法的正式施行,称得上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打造法治政府的重要里程碑。
中国的老百姓常常把申请行政许可称为“跑审批”。一个“跑”字,深刻地反映出老百姓的酸甜苦辣!我们有理由相信:随着行政许可法的施行,“跑”审批将一去不复返,曾经高高在上的政府将在一个平等的平台上与公民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