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5日晚9时30分许,乘坐T820列车从香港入境广州的旅客,步履匆匆进入天河边检验证大厅,有秩序地排队候检。
这时,一位旅客直接向走到正在勤务督导台工作的广州出入境边检总站天河边检站十队葛永安队长面前,称自己是珠江船务发展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工作人员,因公往来港澳通行证放在香港办公室忘记带了,这次到广州是第二天要办理一项重要的公务,并出示了名为崔元峰的香港身份证。在确定最后一班车已经出境、退港无法实现后,葛队长耐心地询问该旅客是否还有其他有效出入境证件。他又出示了一张广州市居民身份证,还说本来有一本中国护照,但同样放在香港了。
这种情况下,如果按未持证件入境认定其行为并加以处理的话,一种方法是对当事人处以罚款后准其入境,第二种是按香港居民对待,由边检站限制活动范围一个晚上,第二天一早退回香港。这样处理固然“不算错”,但总觉得不够人性化;执法效果很容易实现了,但社会效果不够好。后经请示上级同意,让当事人设法找人将其证件从香港经深圳送到天河口岸现场,然后为其办理入境手续。显然是这种处理方法结果综合效益更大,更能体现边检“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但需要边检至少四名民警等候几个小时。尽管民警工作了十几小时,但从领导到执勤民警毫无怨言留下来为其服务。第二天凌晨1时20分,证件到达,当事人顺利入境,大家都笑了。崔元峰为了表达谢意,坚持给边检民警写了感谢信,才高高兴兴地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