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洲里航空口岸对外开放工作不仅是我市立体化口岸疏运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市融入东北亚经济圈的重要基础。满洲里机场对外开放,对促进我市与俄罗斯毗邻地区经贸、旅游及相关产业发展,提升我市对外开放水平具有重要的意义。为此,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亲力亲为。国家口岸办、自治区口岸办全力支持。满洲里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和边防检查站及市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合力攻坚。经过不懈努力,今年2月份,满洲里机场对外开放顺利通过自治区预验收。
坚持不懈、持之以恒赴自治区和北京开展争取协调工作。为争取国家口岸办将满洲里机场对外开放列入2008年审理计划,我们协调自治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公安边防总队和国家质检总局、公安部边防局同意在暂不增加人员编制及机构的情况下,办理满洲里机场对外开放的相关手续,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亲自带队,率口岸委、联检部门及有关部门赴国家口岸办、中编办、国家质检总局、海关总署、公安部、国家民航总局和总参等部门汇报协调有关事宜。市口岸委主要领导20多次赴京、自治区,协调争取国家十三部委开展会签工作,争取外籍飞机开放和满洲里机场人员编制等有关事宜。在国家口岸办、自治区口岸办等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协调下,2008年3月,满洲里机场对外开放列入了《2008年度口岸开放审理计划》,报国务院正式备案;总参同意对外籍飞机开放;于2008年12月底完成了满洲里机场对外开放文件会签工作;中编办同意在2010年为满洲里机场查验单位增加人员编制;
协调机场主管、建设部门和口岸联检单位,全力推进机场查验设施建设和通关流程改造工作。为满足国际航空口岸通关查验需要,市口岸委积极协调机场建设单位和口岸联检部门,按照国内航空口岸统一标准设定满洲里国际机场通关查验流程、安装查验设施。为保证满洲里机场查验设施和通关流程设置能够通过自治区预验收,市口岸委、市民航局和有关部门高度重视机场建设和自查、整改工作。自2008年5月份开始,先后4次组织口岸联检部门和相关部门对机场查验设施和通关流程进行自查、整改工作。口岸查验部门根据海关总署、国家质检总局、公安部边防局机场对外开放验收要求和工作需要,对办公用房安排,特殊查验室建设,各查验区,通关流程设置,监控镜头数量、布设,网线、电线铺设,查验台规格、标准、数量,各查验区标示牌式样、规格等提出了整改建议,并安排专业技术人员与机场管理部门、建设单位进行了多次业务对接。机场管理部门和建设单位根据查验部门意见,对办公用房、封闭区隔离和查验设施进行了整改。在接到自治区口岸办预验收通知后,
协调联检部门按照(国函〔2009〕20号)文件要求,通过内部调剂,抽调人员成立机场查验机构。为确保机场对外开放后,口岸查验部门人员到位,市口岸委多次召开专项会议,研究机场对外开放查验机构人员编制问题。经过反复协商,口岸联检部门同意,为支持我市对外开放和经济发展,在暂不增编的情况下,通过内部调剂,安排机场查验人员。目前满洲里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边防检查站已制定内部人员调剂方案,抽调人员将在航空口岸开放前到岗、开展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市口岸委在征求联检部门意见后制定了《满洲里口岸查验部门补贴方案》。并就联检部门计划招聘协检员事宜上报市政府。为满足满洲里机场对外开放未来发展需要,规范管理、运营航空口岸,今后一个时期,市口岸委将进一步加大对中编办的协调争取工作力度,争取在2010年为口岸联检部门解决增加人员编制问题。
争取自治区口岸办组织有关部门对满洲里机场对外开放进行预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