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当国内软件厂商翘首以待《<电子政务标准化指南>和电子政务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出台,期望给予国产软件以更多的保护之际,8月13日消息称:中国政府与业内人士透露,中国政府已经决定取消一项试图保护国产软件企业的优惠政策。这对于国内软件厂商来说,不啻于晴天霹雳。
记者随后致电信息产业部信息产品管理司软件处、全国信息化标准委员会对此消息进行确认时,他们均表示,目前并没有听到这方面的消息。一直参与中国软件产业政策制定的中国科学院院士倪光南更对记者称,此消息并非事实,国家政策不会轻易变动。
记者进一步求证正在制定的、原计划今年夏天出台的“标准”将对国产软件以什么样的保护时,信息产业部信息产品管理司软件处、全国信息化标准委员相关负责人仅表示目前正在制定中,无法透露更具体的情况。
放弃保护国产软件?
此前,我国为鼓励国内软件产业的发展,先后制定了47号文(《振兴软件产业行动纲要》)和18号文(《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
在这些政策中,特别强调了在政府采购中将对国产软件加以扶持。其中47号文对我国政府机构和国有企业购买国产软件的比例规定最少为50%―70%;在同等质量的情况下,将优先采用国产软件。由于受盗版影响与国外软件企业强力围攻,国产软件在通用市场几乎没有任何赢利模式,政府采购与行业采购是他们很大的期望。目前,我国软件企业无论是资金还是技术实力都无法与国外企业抗衡,正因为此,国内软件企业与政府相关负责人均希望在电子政府与国有企业的采购中对国产软件实施保护。
为了贯彻47号文的实施,2003年8月,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全国信息标准委员会领衔,中国本土软件厂商参与开始制定《<电子政务标准化指南>和电子政务标准》。信息标准委员会电子政务专家、书生公司董事长王东临当时向记者透露,此标准的制定摒弃了所有国外企业,只有本土企业参加,最终出台标准将肯定有利于中国本土软件企业。
他同时透露,“标准”将于今年夏天全面出台,将厘清国产软件与非国产软件的定义,以及国产软件在政府采购中的比例。这极大地鼓舞了本国软件厂商,无不对此“标准”翘首以盼。
但路透社发布消息称,起草该政策的政府官员日前表示,出于多种因素考虑,国家已经决定取消该项优惠政策,一些职能主管部门认为,这是一项略带歧视性的政策,从长远目标考虑,该政策可能不利于中国软件行业的发展。
有国外分析人士还对此发表评论称,此举显示出中国政府更加务实,对软件市场的良性发展更加负责。
但信息产业部对此表示否认,倪光南更认为这是某些跨国公司单方面的想法,并不是事实。他还称,按照相关政策规定,中国即使全面加入世贸组织,也不应该在政府采购中放弃对国产软件的保护。
保护与否?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邓寿鹏分析:目前,全国电子政务建设的市场规模大约在1800亿元到2000亿元之间。全国80%的政府部门实现了办公信息化,3000多万公务员中60%配制相关信息化产品,按此比例电子政务软硬件采购则需要约1000亿元,按硬件和软件的配比4:1计算,购置软件需要约250亿元。
据47号文中软件采购比规定:制定政府采购软件产品和服务的目录及标准,利用财政性资金建设的信息化工程,用于购买软件产品和服务的资金原则上不得低于总投资的30%。
倪光南认为,这些规定均符合WTO框架协议,特别是政府采购必须采购本国软件的规定:加入WTO并不等于立刻开放政府采购市场,因为加入WTO并不等于加入WTO的《政府采购协议》(GPA),只有加入WTO的《政府采购协议》后,才应该对政府采购市场放开。
以美国为例,在加入GPA之前,美国国会于1933年通过了《购买美国产品法》,要求联邦政府采购要购买本国产品,即在美国生产的、增值达到50%以上的产品,进口件组装的不算本国产品。
GPA即“复边贸易协议”,仅对签字成员方有效,我国在2年后才会谈判是否加入GPA。而在加入之前,根据国际惯例,可以通过政府采购扶持本国产业。
倪光南认为在政府采购中应对国产软件加大扶持力度:“2001年我国政府的软件采购额为40亿元,但也只占我国软件总体市场的14.1%。而世界上一些国家政府的软件采购量占到软件总市场的1/3,所以今后中国政府软件采购还会有很大的增长。”
根据赛迪顾问的预测,未来3年中国电子政务软件应用市场规模将以33.9%的年平均增长率递增,到2004年约为百亿元,软件采购可能超过20亿元。如果这个巨大的采购额的一部分或大部分能用来采购本国软件,将是对本国软件产业的极大支持。
金山副总王峰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认为,47号文是对中国国产软件产业最实质性的支持,标准制定至关重要。中国软件产业的发展历史已经超过了15年,但不仅与美国、欧洲、日本的软件产业存在很大的差距,就是与印度、爱尔兰等国家相比,也有很大的差距,如果失去了政府采购市场,那对于国产软件产业将是相当大的打击。
中文2000总载胡才勇进一步解释中国国产软件困境的根源:前有微软,后有盗版。在通用市场,由于盗版原因,中国本土软件企业几乎没有赢利商业模式;与国外软件厂商相比,国产软件在资金与技术实力上均存在相当大的差距,正面比拼劣势明显。在此情况下,政府支持相当重要。
记者致电微软等国际厂商时,它们均表示产品应以质量定优劣,政府采购应当考虑产品易用性,平台之间的兼容性;这样才能物有所值;只有这样中国电子政务才能真正与国际接轨,实现电子政务的初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