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认监委授权3单位承担质量监督检验业务
日前,国家认监委授权国家乳制品及肉类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国家热带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国家食品添加剂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等3家单位进行乳制品和肉类产品质量监督检验。
国家认监委授权上述3家单位在规定的检验产品范围内,以国家质检中心名义承担质量监督检验业务,授权检验的产品分别为乳制品及肉类产品,热带农产品,食品添加剂;授权证书号分别为(2004)国认监认字(257)号,(2004)国认监认字(258)号,(2004)国认监认字(259)号。
国家认监委还要求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海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沈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分别督促国家乳制品及肉类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国家热带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国家食品添加剂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抓好自身建设,加强管理,保证出具的检验数据公正、科学、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