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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汇局简化进口付汇核销手续
      
    国家外汇局发布了《货到汇款项下贸易进口付汇自动核销管理规定》,自今年9月1日实施。此举在于简化进口付汇核销手续,更好地支持外向型经济发展。

  该规定的具体内容,一是对货到汇款项下贸易进口付汇实行自动核销。进口商凭进口货物报关单等有效单证到银行办理货到汇款项下进口付汇业务的同时,自动完成进口付汇到货报审手续。外汇局通过与银行间的信息传递机制,获得进口付汇核销的监管信息,实施有效的事后监管。二是简化货到汇款项下进口付汇业务的银行审核单证。鉴于货到汇款项下进口商办理付汇时货物已经到达中国境内,货物进口的合法性已经经过海关等部门的审核,《规定》取消了进口商办理付汇时需提交提单、进口许可证或自动进口登记证明等有关批件和登记表格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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