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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将全面铺开
赣州市口岸办 谢达迎
根据2012年3月人民银行等六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出口货物贸易人民币结算企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出口贸易人民币结算企业实行重点监管名单管理。近日,六部委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上报的企业名单基础上,联合审核下发了出口货物贸易人民币结算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名单下发后,境内所有具有进出口经营资格的企业均可依法开展出口货物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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