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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杭州市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试点工作申报成功
浙江电子口岸       
    2012 年2 月6 日,国家 发改委、海关总署等八部委局办公厅下发《关于促进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12 〕226 号) ,指出" 研究跨境贸易电子商务便利化措施,提高通关管理和服务水平。海关总署牵头,组织利用各示范城市的地方电子口岸平台资源,推动地方电子口岸开展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并在相关示范城市组织开展试点。"
 
    2012 年5 月8 日,国家 发改委办公厅下发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电子商务试点专项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12〕1137 号) 指出" 针对以快件或邮件方式通关的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存在难以快速通关、规范结汇及退税等问题,由海关总署组织有关示范城市开展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试点工作。重点支持电子口岸建设机构完善跨境贸易电子商务综合服务系统,外贸电子商务企业建立在线通关、结汇、退税申报等应用系统。研究跨境电子商务相关基础信息标准规范、管理制度,提高通关管理和服务水平。"
 
    根据国家发改委文件要求,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试点工作由海关总署负责牵头,通过公开申报、专家答辩、审核筛选等环节,在北京、上海、广州等全国23 个电子商务示范城市中选择5 个城市进行试点。
 
    杭州市作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积极参与申报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试点工作。5 月初,杭州市组织市发改委、外经贸局、浙江电子口岸等单位编制了《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杭州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试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6 月20 日,《方案》通过海关总署初审答辩。6 月28 日,《方案》通过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组织的正式答辩, 这标志着杭州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试点工作申报成功。下阶段,试点工作将正式拉开帷幕。本次试点工作由杭州市政府主导、杭州海关牵头、杭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多部门共同参与, 浙江电子口岸有限公司作为试点工作的唯一承建单位,将 建设和运营浙江省唯一跨境贸易电子商务通关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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