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批新法规9月1日起施行
新华社电 9月1日,我国一批新法规、规章已施行。
9月1日起实施的新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较大幅度地降低了设立财务公司时在资产、营业收入等方面的要求,并允许外国投资者在中国境内独资设立的从事直接投资的公司设立财务公司,并可为所投资的企业提供财务支持。
9月1日起施行的、修订后的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放宽了外资银行市场准入标准,外资金融机构市场准入程序也予以简化。此外,为提高审批和监管效率,在申请设立外资法人机构和外国银行分行方面,实施细则简化了申请资料层层转报程序,申请人可将申请资料直接报送银监会,同时抄报拟设机构所在地。
同时,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出台的处方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医生在开具处方时,必须使用规范的中文或英文名称书写,不得自行编制药品缩写名称或代号。盈利营利性治沙管理办法则鼓励更多的单位和个人参与到治理沙漠的工作中。
另外,各地也有一些重要的法规、规章9月1日已正式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