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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都拉公路口岸通过国家级验收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       

    2012年12月6日-7日国家口岸管理办公室会同外交部、公安部、质检总局、总参部等相关部门对满都拉公路口岸对外开放前的准备工作进行了检查验收。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达茂旗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国家驻内蒙古各口岸查验单位和内蒙古军区代表参加了检查验收工作。

    验收组通过听取汇报和现场检查一致认为,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和达茂旗各级人民政府非常重视满都拉口岸的开放工作,在当地口岸查验单位的配合下,认真抓好口岸基础设施和查验设施建设,基本能够满足近期各查验单位业务需要,口岸查验单位人员到位,能够承担口岸对外开放后的监管工作,有关军事安全保密措施也已落实。鉴于满都拉口岸基本条件能够满足对外季节性开放的需要,验收组同意满都拉口岸通过验收。

    验收组经过讨论并与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包头市人民政府交换意见后,对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地方政府应牵头建立口岸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和口岸相关单位联络协调机制,确保口岸安全、畅通运行。

    二、地方政府应商查验单位进一步完善现有基础设施和查验设施,严格落实相关承诺,并随着口岸业务量的增长,进一步完善和扩建查验场地,规范口岸检查检验设施。

    三、地方政府应协助军队做好军事设施保护与边防执勤通道畅通。

    地方政府、国家驻内蒙古各有关单位一致同意以上意见,同时表示将积极做好各项工作,保证口岸安全畅通,以实际行动支持满都拉口岸对外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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