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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进口粮食指定口岸新规亟待关注
舟山检验检疫局       

    国家质检总局日前就进口粮食指定口岸发文征求意见,计划出台“进口粮食指定口岸条件要求”。主要内容涉及码头、仓储、接卸运输、隔离封闭、实验室检测能力等。规定要求码头作业区周围1000米没有种植与进口粮食相同的作物和相关寄主植物;海港接卸能力不低于8000吨/每天,仓储容量不少于单船进口量。输送带及运输工具应做到密封防撒漏。相关功能区应平整、硬化、坚固、绿化、无裸露土壤。口岸检验检疫机构应配备相应资质人员。实验室具有独立或分隔的病害、昆虫、杂草检疫实验室、粮食安全卫生检验实验室、粮食品质检验实验室及转基因检测实验室,并具有相关项目检测能力。

    国家质检总局新规下发后,在一定的过渡期后将根据地方申请,经专家组考核评审通过后颁发进口粮食许可证。未通过的口岸将取消进口粮食的资格。

    新规对舟山群岛新区建设特别是对新区规划中的老塘山国际粮油储运加工物流园区、六横岛木薯干酒精加工项目建设影响重大。

    目前,舟山口岸已成为国家重要进口粮食中转港,2012年有160余艘粮食船到港,直接进口粮食328.3万吨,中转粮食超过700万吨,粮食中转量为全国首位。另外相关产业链已经形成,装卸、储存、加工、转运产业链上从业人员达到上万人,产值已达50亿元人民币。一旦舟山口岸未通过进口粮食指定口岸考核或延迟通过考核,将会被上海港、宁波港抢得先机,或被其所取代,这不但影响企业经济效益,而且对舟山新区地位和信誉造成难以估量的损失。

    为争取获批进口粮食指定口岸,从现在开始应立即启动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强领导,统一协调。成立由市分管领导为组长,相关部门参加的工作协调小组。老塘山国际粮油储运加工物流园区,目前是舟山唯一的进境粮食口岸,根据申报要求,所涉相关部门有定海区政府、舟山市港务集团公司、浙江省舟山储备中转粮库、中海粮油工业公司、舟山检验检疫局,上述部门各自为政、多头管理,多个市领导分管联系,很难形成一个口子向上申报,急需市政府统一协调。二是明确任务,落实责任。要尽早组织人员,开展调研。厘清相关部门职责,找出存在问题和不符合项,设定整改期限,开展督促检查,抓紧落实整改。三是明确职能部门,负责统一申报。迎接进口粮食指定口岸考核,需要多个部门提供相关材料,一个口子向上申报,要明确一个职能部门,来专门从事这项工作。四是建立长效机制,做好防疫安全工作。进口粮食传带外来生物等安全风险很高,一旦传入,根除十分不易,口岸防疫安全是指令性、动态性、长期性的硬任务,获得进口粮食指定口岸后,还须接受国家质检总局每年的工作质量评价、动态的监督管理,因此在指定口岸协调管理上必须建立常态化的长效机制,不断推进舟山口岸进境粮食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管理,为国家粮食进口战略和口岸防疫安全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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