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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发布2013年第19号公告扩大通关作业无纸化试点范围
东莞市口岸局 唐三保 吴湛端       

    4月10日,海关总署发布2013年第19号公告――关于深化通关作业无纸化改革试点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决定自5月1日起,在前期试点的基础上在全国海关深化通关作业无纸化改革试点工作,扩大试点范围,进一步提高通关效率,提升监管效能。

    根据公告,试点企业范围将扩大至海关管理类别为B类及以上企业。北京、天津、上海、南京、杭州、宁波、福州、青岛、广州、深圳、拱北、黄埔等首批12个海关将试点范围扩大到关区全部业务现场和所有试点业务,其余30个海关各选取1至2个业务现场和部分业务开展通关作业无纸化改革试点。2013年内,将“属地申报,口岸验放”通关模式下的报关单纳入通关作业无纸化改革试点范围。

    根据公告,试点企业经报关所在地直属海关审核同意,在与报关所在地直属海关、第三方认证机构(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签订电子数据应用协议后,可在该海关范围内适用“通关作业无纸化”通关方式。

    2012年8月1日,海关通关作业无纸化改革试点正式启动。通关作业无纸化是指海关以企业分类管理和风险分析为基础,按照风险等级对进出口货物实施分类,运用信息化技术改变海关验核进出口企业递交纸质报关单及随附单证办理通关手续的做法,直接对企业通过中国电子口岸录入申报的报关单及随附单证的电子数据进行无纸审核、验放处理的通关作业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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