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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发改委联合发文取消和免征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
东莞口岸局唐三保       

 6月25日,财政部和发改委联合发出通知《关于公布取消和免征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财综〔2013〕67号),决定自8月1日起,取消和免征船舶证明签证费、船舶申请安全检查复查费、海事调解费、浮油回收费、海岸电台无线电电报电话费(含船舶电信业务岸台费)和ATA单证册收费等33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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