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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试点项目实施方案获得海关总署批复
上海市认证协会 洪雷       

    近期,海关总署办公厅《关于上海市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试点实施方案的复函》(署办科函〔2013〕8号)正式批复同意上海市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试点项目实施方案,请承担单位按照方案及海关总署具体要求实施。此批复意味着包含“一般出口”、“一般进口”和“保税进口”三种模式的上海综合试点方案获得通过,上海将以此为契机推动试点工作全方位政策突破,建立服务于多种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形式的综合试点平台。

    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试点工作是2012年国家发改委联合八部委发布《关于组织开展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电子商务试点专项的通知》提出的,由海关总署牵头推进的重大专项,旨在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快速健康发展。2013年,该项目被列为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当年批准当年突破的重点项目。试点工作将深度改革现行制度环境中不适应跨境电子商务的方面,探索建立跨境电子商务涉及的通关、结汇、退税等方面管理办法及标准规范,逐步推进建立“网络口岸”,探索建立“网上自由贸易区”,成为自由贸易试验区的重要软件和制度基础,充分发挥电子商务对跨境自由贸易的重大促进作用。目前,跨境电子商务“一般进口”模式已经取得了上海海关、国检、外汇等相关单位的政策突破,在实际环境下正式开展业务联调测试,在行邮税网上支付和快速通关等方面取得积极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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