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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草案)》
中国水运报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4月2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扩大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实施范围,部署进一步发挥开发性金融对棚户区改造的支持作用,确定深化铁路投融资体制改革、加快铁路建设的政策措施,讨论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草案)》。

    会议指出,保护好、利用好有限的航道资源,对于谋划由东向西、由沿海向内地、沿大江大河和陆路交通干线梯度推进的区域发展新棋局,具有重要意义。会议讨论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草案)》,对航道规划、建设、养护、保护等作出明确规定。会议决定,草案经进一步修改后,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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