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海关总署正式发文批复同意宁波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实施方案以来,宁波海关认真落实海关总署统一部署,以互联网思维驱动宁波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进口业务试运行工作,自2013年11月27日宁波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进口业务试运行以来,截至5月12日共有电商企业30家、物流企业2家(顺丰、EMS)、仓储企业1家(富立)参与试点。此外,顺丰、天猫国际、洋码头、宁波牛奶集团等30余家企业也有意向参与试点业务。2013年11月27日至2014年5月11日,宁波海关共审核通过进口申报单28102票,货值882.3万元,涉税申报单343票,征收税款26818.68元,共有来自全国32个省(市)、351个地级市的11072名消费者通过跨境平台进行了商品购买,销售商品主要从日本和法国进口。试运行以来,日均审核申报单251票,日均审核申报单量以平均每月50%以上的速度在增长,业务量呈现井喷式增长。随着越来越多的电商企业参与试点,商品种类日益丰富,宁波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进口业务预计将继续保持旺盛的增长势头。
一、搭建信息化平台,严密监管。一是建立起宁波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平台和宁波海关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进出口通关管理系统(以下简称“通关系统”),通过两者的对接,及平台与电商网站的对接,实现对“订单、运单、支付单”(以下简称“三单”)的管理;二是将通关系统与宁波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智能化系统进行对接,实现对保税仓储货物和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商品库存的电子化监管;三是同时根据“事前监管”、“事中控制”、“事后追溯”的设计思路,将通关系统开发为备案审批、通关管理、风险预警三大部分,对消费者三单信息进行逻辑校验,满足海关日常监管需要。四是组织试点企业进行座谈,建立试点企业微信群,了解试点过程中的困难和建议,及时解决系统和监管过程中发现的一些问题
二、实现无纸化通关,优化服务。一是以“三单”生成申报单向海关申报,全过程实现无纸化电子化,无需消费者再到海关现场办理申报手续;二是开发实名认证平台解决身份认证问题,由系统实现三单的逻辑校验,减少海关人工审核过程,提高跨境商品通关效率;三是在签约仓库中安装X光机流水线,实现对无放行信息包裹、布控查验包裹及已放行包裹三类进行分拣,提高了放行效率;四是按照风险管理理念,对低风险的申报单实现计算机自动审核。
三、推进个性化服务,保障权益。鉴于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进口业务试点是新兴项目,为保障其活力,提高消费者对其认知度,该关一是要求企业购物网站要开设专门的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进口商品购买专区,让消费者在购物过程中能快速找到跨境贸易频道;二是要求企业在商品销售页面提醒消费者购买必须符合“个人自用、合理数量”原则,并明确商品不含税单价、税率、原产地等信息,让消费者合理消费明明白白购物;三是拓展支付方式,引入银联、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方便消费者购物;四是关注试点企业的微博微信平台,利用现代社交网络了解消费者在购物过程中对该项业务的意见和建议,并采纳合理的建议优化海关监管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