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6日,海关总署办公厅印发《海关总署关于支持外贸稳定增长的若干措施》,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外贸稳定增长的若干意见》中的16条意见精神,提振市场信心,减轻企业负担。这些措施主要有:
一、深化改革创新,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在上海自贸区加快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设计;加快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全面推行通关作业无纸化改革,提高海关查验效能,降低出口查验率1个百分点;全面推进关检合作“三个一”,年内将改革扩大到全国口岸通关现场;研究推进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努力实现海关与其他口岸执法部门的“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并尽快推广。
二、完善政策措施,降低企业经营成本。积极支持扩大进口、稳定出口;优化税收征管,推进自贸区战略;进一步规范进出口环节经营性服务和收费;配合完善出口退税政策;加快办理出口结关手续,支持企业及时退税。
三、创新加工贸易监管模式,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建立和完善与服务贸易特点相适应的海关监管模式;创新保税监管模式;加快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整合优化,引导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向贸易多元化、功能多样化、产业链高端方向发展。
四、完善外贸环境,增强外贸企业竞争力。继续推进简政放权;支持新型贸易平台发展,6月底上线统一版本的跨境电子商务出口通关管理系统;研究出台市场采购监管办法,引导和帮助民营、中小外贸企业用足用好税收优惠政策;完善海关企业信用管理制度,加快建立“进出口企业综合资信库”;健全反走私综合治理机制;引导、鼓励企业自主创新;完善统计分析和进出口监测预警机制,加强对进出口形势的分析研判,提升海关统计社会化服务水平;深化海关国际合作,大力支持企业“走出去”。
根据总署部署并结合辖区实际,杭州海关初拟了支持浙江省外贸稳定增长若干举措,待总署批准后将于近期正式出台。